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68号 2009年4月15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铁路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兰州铁路安全监管办甘肃省辖区内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省应急指挥部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