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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山区建设2007年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7]175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7年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的请示》(金府发[2007]71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274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2275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廊下镇南塘村300亩、南陆村300亩,吕巷镇荡田村310亩、太平村320亩,朱泾镇五龙村310亩,枫泾镇中洪村410亩,亭林镇浩光村325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47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朱泾镇待泾村170亩,亭林镇亭东村3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336.93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281.095万元,保护地设施5391.6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64.169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7468万元,区配套1868.934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7年6月启动建设,2008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1、金山区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金山区2007年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金山区2007年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金山区2007年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内容建设面积预算合计其中基础设施管棚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
保护地设施廊下镇南塘村3001200.55448.33692.7259.5
廊下镇南陆村3001200.38406.46716.6277.3
吕巷镇荡田村3101240420.26730.8488.9
吕巷镇太平村3201280.65442.9747.190.65
朱泾镇五龙村3101240.25443.47707.2889.5
枫泾镇中洪村4101640.07519.98987.42132.67
亭林镇浩光村3251300396.46809.6993.85
小计22759101.93077.865391.67632.37
露地设施朱泾镇待泾村17085.0171.41 13.6
亭林镇亭东村300150.024131.825 18.199
小计470235.034203.235 31.799
合  计27459336.9343281.0955391.6766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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