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同推进奉贤区全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协助做好纠纷信访调处工作。根据农业部和市农委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奉贤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开展纠纷案件仲裁庭审工作,效果较好。配合市农委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做好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及其调处情况月报制度工作。
(四)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基本完成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开展金山、奉贤两个区5镇13村试点单位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原始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和录入;初步建立了试点单位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目前进行项目试运行,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二、以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效促进农村管理民主和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本市首批19个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各试点村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帐务处理程序、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实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一个健全、两个规范、三个结合、四个转变”。一个健全,即村级组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二个规范,即账务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三个结合,即财务管理规范化与推进村级组织自身建设相结合,与保障村民基本权益相结合,与推进转变村干部作风相结合;四个转变,即村级组织重大经济活动由村干部作主向村民民主决策转变,财务收支粗放型向精细型管理转变,财务审核由一道关向二道关转变,审计监督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经组织市、区县有关专家验收考评,全部达到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成为本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二是围绕到“十一五”末本市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目标,启动实施第二批市级试点工作。经组织层层推荐、筛选、审核,确定闵行区梅陇镇行西村等92个村开展本市第二批试点工作,目前正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
(二)努力提升本市村级财务管理总体水平。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继续推行村帐委托镇代理管理模式,目前,全市推行村帐委托镇管模式村近1300个,占总村数的70%。二是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小组。全市绝大多数的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三是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全市村级财务公开率达100%。四是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全市1400多个村开展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近总村数的80%,其中闵行、嘉定、浦东、南汇、松江、金山、青浦区基本实现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