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下发《2008年上海市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机[2008]18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工作情况,现将“2008年上海市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上海市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08年3月17日
2008年上海市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8]3号)文件精神,上海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农机打假工作实际,制定2008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整顿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完善农机打假和农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稳定、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市、区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机配件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农机配件和用劣质零部件装配的整机,国家规定实行产品质量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专用配件的市场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5%,放心农机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