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经〔2008〕8号)
各区县农经站:
现将《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八年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农委党组和市农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农委中心工作,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基础性工作实现新的提升,成长性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努力开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工作目标:巩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以实施流转合同制、登记备案制为重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在乡镇一级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二)切实抓好延包后续完善和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指导开展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指导做好调整和转让承包地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和补发工作。加强土地承包档案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土地承包与流转信息化管理项目实施,在有条件的区县、乡镇推广应用。
(三)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推进奉贤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试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做好农业部土地承包纠纷上访与调处情况月报制度工作。
(四)深化《
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围绕农村改革30周年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5周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营造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社会氛围,提高各级农经部门和基层干部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