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7]13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省局开发了《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为做好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
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提高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省局组织开发了《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开票信息用于机动车辆税收的纳税评估、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实现“以票控税、协同管理、信息共享”。为确保该系统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立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在全省按时上线、正常运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广应用《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达到规范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管理,优化机动车辆税收信息化管理,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规范机动车辆销售市场秩序,加强数据分析,全面掌握机动车销售市场变动情况,进一步提高机动车辆税收征管质量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由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完成。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制定;信息中心负责搭建运行环境、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提供技术保障;湖北航天信息公司负责系统客户端的调试和技术支持及培训。
  四、实施步骤
  《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于2008年元月1日在全省全面运行。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