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经营、使用环节抽检的外埠产品,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在实施检测前,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核实该产品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等信息。必要时,可向产品标签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监察所或农业部核实。
(三)重点抽检国标和地标升国标产品;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严格执行兽药国家标准或试行标准(地标升国标)。
(四)列入《禁用兽药清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且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产品;近两年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批号的假劣产品;过期失效产品;经核实确认属合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非法企业的产品;以及兽药标签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的产品,应依法按假劣兽药进行查处,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五)奥运期间,各相关单位要集中开展兽药抽检活动,7、8两月要加大抽检批次,保持兽药打假高压态势,确保兽药质量。
五、依照《
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年度抽检计划所需工作经费分别由农业部和地方财政预算划拨。
六、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将监督抽检与打击制售假劣兽药、治理整顿兽药市场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会同有关部门追根溯源,依法惩治违法活动,净化兽药市场。
附件:1、2008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2、2008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重点抽检品种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上海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抽样单位
| 抽样分布及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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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兽药饲料监督所
| 兽药生产单位50批、兽药经营单位30批(其中渔药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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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农业和绿化管理局(农业科)
|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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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
浦东新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0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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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2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其中渔药1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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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5批(其中渔药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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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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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5批、兽药使用单位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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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20批、兽药使用单位10批(其中渔药1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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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3批、兽药使用单位6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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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区农委(畜牧兽医办)
| 兽药经营单位18批、兽药使用单位1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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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00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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