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和《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优秀方、示范户评比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8]124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根据
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农农发[2008]7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上海市2008年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和《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优秀方、示范户评比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技术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上海市2008年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意见
2、水稻高产创建活动优秀方、示范户评比方案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上海市2008年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意见
水稻是我市主要粮食作物,其产量约占全市粮食总产的80%。进一步提高水稻单产水平,对于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稳定至关重要。为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粮食高产创建年活动"的号工作部署 ,现就我市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创建目标
(一)面积目标。按照市郊水稻总面积10%左右的比例,组织全市层层开展高产样板方创建活动。2008年,全市计划建立不同规模水稻丰产带、示范片、高产方16万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30万亩以上。其中,万亩连片丰产带4个,面积4万亩;千亩以上连片示范片20个,面积4万亩;百亩以上连片高产方300个,面积8万亩(具体各区县创建任务见附表)。鼓励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参与水稻高产创建活动。
(二)产量目标。水稻丰产带、示范片、高产方平均亩产650公斤以上,较当地(区县或乡镇)水稻平均单产增产10%以上;其中,超高产示范方平均亩产力争达700公斤以上;辐射区水稻平均单产600公斤左右,较当地(区县或乡镇)平均单产增产7%左右。
二、实施内容
(一)示范推广优良品种。以本市水稻主推品种为主体,结合各实施点茬口特点和种植习惯与种植方式,合理品种搭配,积极示范推广"秀水128"、"秀水123"、"秀水09"、"秋优金丰"等优良品种。落实水稻种子补贴政策,全面实行免费统一供种,各实施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