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粮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立项指南》的通知
(沪农委[2008]第154号)
各区县农委、闵行区农绿局,市农场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切实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粮食良种繁育和供应体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本市粮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粮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本市粮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立项指南
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沪府发[2008]15号)文件提出的“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完善良种繁育和供应体系,实施良种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特制订本市粮食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立项指南。
一、建设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实现粮食作物种子统一供应,促进优良新品种推广,提高供种能力与水平,着力构建“育、繁、推、供”为一体的规范有序的供种体系。
二、建设要求
(一)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充分考虑各自的粮食生产规模与布局、前几年建设的情况以及良种供应的辐射能力,科学合理地安排好项目建设。
(二)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已建的规模化设施粮田与前几年投资建设的良种繁育基地形成的设施。
(三)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建设的良种繁育基地要相对集中,中远郊每个点连片面积要在500亩以上。
三、建设内容与补贴标准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是购置种子精选、烘干、种子包衣、种子计量分装等种子加工机械与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以及配套库房。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由市级财政按每亩8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区县(市有关单位)配套。
四、申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