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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普通院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我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富民兴赣和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在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向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初步建立起了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工作格局,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同时也应看到,在全国宏观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问题,毕业生就业市场还不够成熟,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还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力争实现我省各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毕业生就业人数的有效增加,实现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毕业生人数的有效增长,确保我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做好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毕业生就业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各级政府执政的重要目标,是党和政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实现富民兴赣和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特别需要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江西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特别是中小企业、基层社区、现代服务业和农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都迫切需要改善从业人员结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普通院校毕业生这支生力军的重要作用,促进他们充分就业,是实现富民兴赣和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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