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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南昌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九)推进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参照兄弟城市经验,结合我市信息资源应用项目的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要明确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与各县、区、部门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管理、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分工,构建多级、多层信息资源管理、共享、应用机制,建立合理的中心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为我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撑和保障。

  (二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为健康有序地推进我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更有效地利用好政府性投资,凡政府性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必须从项目立项、安排投资到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纳入统筹管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要建立专家评审、统筹投资、绩效评估的项目管理机制,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规划、重大政策、重要项目以及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对政府性投资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及绩效评估。

  (二十一)加强标准化工作。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协调机制,强化国家有关信息资源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国家现有行业标准和统一接口的落实,推进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广泛应用。突出重点,抓紧制定市信息资源分类目录和共享应用规范。

  (二十二)营造公众利用信息资源的良好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形成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多种终端方便公众获取信息资源的环境。鼓励、扶持在街道社区和乡镇建设适用的信息服务设施。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加强公众使用互联网的技能培训,支持上网营业场所向连锁经营方向发展。发挥广播电视普及、便捷的优势,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开发利用信息资源。

  (二十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健全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倡导网络道德规范,创建文明健康的信息和网络环境。遏止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种违法、有害信息的制作和传播,依法打击窃取、盗用、破坏、篡改信息等行为。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应用,重视引进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增强对涉密系统的检查测评能力。

  (二十四)加大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信息意识。重视业务能力培养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发挥各类教育培训体系作用,积极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关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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