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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同意宁波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部分资产报废的批复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同意宁波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部分资产报废的批复
宁波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你单位《关于要求处置部分资产的请示》(甬食药稽〔2009〕2号)收悉,根据这些设备实际情况,已无使用修复价值,同意作报损处理。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产残值入帐及财务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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