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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工业字[2006]557号)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呈报〈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的请示》(吉市发改工交字[2006]40号文)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江西具有丰富的岩盐资源,具有很好的建设盐化工基地的环境优势和资源条件,《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江西盐化工产业基地列为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十大产业基地之一。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是江西盐化工产业基地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建设,对于提高我省岩盐资源附加值,为江西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产业支撑,培植“十一五”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积极的意义。
  2.《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符合《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建设江西盐化工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同意新干县按照《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确定的规划思路建设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3.《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暨盐化工业城建设规划报告》所提出的主要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江西盐化工产业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同意作为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建设第一批启动项目。
  4.新干盐化工业城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置、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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