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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宝山区月浦镇调整2007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宝山区月浦镇调整2007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8]182号)


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关于宝山区月浦镇2007年度设施蔬菜基地项目作适当调整请示》(宝农委[2008] 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2007年,经批准你区在月浦镇段泾村建设露地菜田设施868亩。为了充分利用好存量资产,同意该项目调减仓库面积542平方米,调减场地面积200平方米,新增过路排水管132米、明沟过桥板310块、Ф150田间排水管680只。根据沪农委[2006]128号文件精神,对于你委提出的增加仓库围墙141米建设内容,不予同意(具体见附表)。调整后建设地点、建设面积不变,建设总投资由450.06万元调整为442.37万元。

  此复。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宝山区月浦镇2007年度露地设施菜田调整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建设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投资额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基础设施水泥道路平方米/公里13505/5.20713505/5.207146.75146.75
水泥明沟1017410174113.77113.77
半固定喷灌25025030.0630.06
涵洞2214.214.2
土地平整86886817.3617.36
泵站1114.0614.06
农田配套8688683030
Ф450过路排水管 132 7.85
2m*2m明沟过桥板 310 11.74
Ф150田间排水管 680 2.04
小计   366.2387.83
附属设施仓库平方米120065860.6933.28
场地平方米1500130014.3512.44
小计 2700195875.0445.72
管理费   8.828.82
合计   450.06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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