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8]189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8年度设施蔬菜基地的请示》(沪奉府[2008] 30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70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300亩,建设地点为金汇镇百曲村;露地设施建设面积400亩,建设地点为奉城镇蔡桥村。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94.24万元,管棚设施783.2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122.49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980.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配套420.00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6月启动建设,2009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奉贤区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奉贤区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奉贤区2008年度设施菜田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单位:亩、万元
内容 | 建设面积 | 预算合计 | 其中基础设施 | 管棚设施 | 附属设施及其他 |
保护地设施 | 金汇镇百曲村 | 300 | 1200.00 | 333.11 | 783.27 | 83.62 |
露地设施 | 奉城镇蔡桥村 | 400 | 200.00 | 161.13 | | 38.87 |
合计 | 700 | 1400.00 | 494.24 | 783.27 | 12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