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关于二○○八年本市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7、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三。
  8、农村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四(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上,注意:申报专业必须填写)。
  外地在本市郊区注册的企业中非本市户籍的申报者,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和在沪工作半年以上的证明。

  四、材料收取的时间:

  申报材料的收取时间定为10月8日至10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受理。

  五、材料收取的地点:

  1、吴中路628号(上海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振喜,电话:23113035  13381678885

  2、各区县职改办或市职改办指定的各材料受理点

  六、评审费用:

  每位评审对象收取评审费800元(内含论文鉴定费及制证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主要工作业绩》及《单位推荐综合报告》撰写提纲。
  二、个人综合报告
  三、承诺书
  四、申报材料目录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个人综合报告

  编号:    单位:            申报类别:合格 破格 转评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所学

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

工作年限

 

现任行政职务

 

现有专技职称(职务)及取得时间

 

学习

(进修培训)

情况

  

工作

   

经历

          

 

 

 

 

 

起止年月

项目名称及

完成情况

立项单位

担任角色

(独立/主持/骨干/参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