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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8]第284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计划的请示》(光明食品产业[2008]194号)收悉,经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865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45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星辉公司燎原基地2队200亩,五四农场2街坊4丘6队25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820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奉贤五四农场燎原基地1、2、4队1422亩、燎原基地11、12队4472亩、燎原基地24队806亩、崇明跃进农场长征基地15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012.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049.46万元,管棚设施1106.65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856.69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3540万元,自筹配套2472.8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9月启动建设,2009年9月建成。

  请你公司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光明集团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光明集团2008年保护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光明集团2008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光明集团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单位:亩、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面积预算合计其中基础设施管棚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
保护地设施星辉公司燎原基地2队200820.24 291.80 483.95 44.49
五四农场2街坊4丘6队2501071.31 372.74 622.70 75.87
小计450.00 1891.55 664.54 1106.65 120.36
露地设施燎原基地1、2、4队1422930.38 641.14 289.24
燎原基地11、12队44722156.29 1853.68 302.61
燎原基地24队806274.89 258.01 16.88
长征基地1500759.69 632.09 127.60
小计82004121.25 3384.92  736.33
合计86506012.80 4049.46 1106.65 8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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