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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业厅关于印发保障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实行厂店、厂场直接挂钩,减少流通环节。注重运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大直接配送比重,降低采购成本。科学组织运输,缩短在途时间,加速商品周转。推动商业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推行净菜上市,杜绝过度包装,减少损失浪费。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降低经营成本。发挥互联网功能强、成本低、收益高的特性,积极拓展网上交易,扩大商品购销范围,重点组织好农产品网上对接活动,发挥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向拉动功能,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四、开展让利酬宾,通过薄利多销稳价
  倡导诚信经商意识,合理制定价格,杜绝变相涨价、串通合谋涨价等行为。在市场物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引导企业合理运用价格促销策略,积极开展打折让利、优惠酬宾等促销活动,统筹商业伦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鼓励对供大于求甚至滞销积压商品,在保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削价让利销售。适应梯次需求特点,将城市不适销但农村市场又需要的商品以优惠价格销往农村。也可尝试以赊销、分期付款、免费接农民进城购物等方式,给消费者以更多的实惠。
  五、规范企业经营,通过良好秩序稳价
  切实落实省商业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工商局联合转发的商务部等5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辽商联发[2006]20号)、《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辽商联发[2006]21号),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落实对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不得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的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零售企业严格按照两个《办法》要求,明示各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明折明扣,给消费者以价格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物价秩序。要借鉴沈阳、鞍山等地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广消费者评价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树立商业企业“窗口”行业形象。深入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倡导绿色、环保、健康消费,逐步确立生态型消费模式。
  六、着力服务民生,通过产业优势稳价
  要贴近百姓生活,重点抓好早餐工程、厨房工程、家政服务、社区标准化菜店、“三产村”等民生项目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居民消费。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企业面向困难户、军烈属、灾区群众及城镇低收入群体,开展免费送货上门、维修上门、送厨上门、理发上门等服务。发挥流通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
  七、建立储备制度,通过应急投放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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