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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1、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景区、旅游定点购物场所了解经营者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经营者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培训景区的物价监管员,提高景区的自身价格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监督服务网络。在较大规模的景区或景点设立价格举报联络站,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投诉,积极化解价格矛盾。
  3、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4、提供景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当地主要景区价格和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了解、查询景区情况。
  (八)开展价格诚信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我省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赣价检局字[2009]01号)要求建立健全价格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加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宣传力度,重视对“价格诚信单位”的监管工作,完善企事业单位物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九)做好12358价格举报维权服务
  通过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帮助群众维护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权益,把价格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实现价格举报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省发改委成立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发改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委属价格管理处室、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价检局,办公室主任由省价检局主要领导担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争取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物价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分工负责、监督检查机构牵头主办、业务处室和相关职能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要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内容,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价格公共服务持久、深入、高效开展。
  各地要认真研究,把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活动的工作重点,确定工作目标,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活动保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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