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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1、建立与农户的沟通联系制度。了解农村的价费秩序,摸清农户负担。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积极作用;抓好价格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公示栏维护、价格政策宣传、价格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加大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农民的价格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为农户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监测、农本资料等信息,引导农产品合理流通,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4、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公用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1、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机制。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站,每个监督站根据所辖社区规模聘请一定数量的具备一定的素质,且乐于为社区居民为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业务培训。
  2、开展各种形式的价格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社区价格宣传栏,印发居民缴费指南,发放价格知识问答手册,公布价格网站,开展专题价格知识讲座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息、价格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加强社区价格和收费管理。重点整顿物业服务收费和小区的停车收费秩序。同时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
  4、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社区居民、举办培训班、及时了解和收集社区居民意见,使价格决策更能体现社情民意;通过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箱,畅通社区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价格矛盾、调解价格纠纷,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1、建立与医院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医院了解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指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了解医院在执行价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医院对改进和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解决。
  2、搭建平台,完善监督、服务载体。在二级以上医院设价格收费服务监督站(岗),由义务监督员现场服务。通过监督岗和举报热线的纽带作用,实现价格政策、价格监测、价格变动、投诉举报回复“四到户”。
  3、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医院价格管理人员以及收费人员的价格政策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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