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进人事分配制度等各项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选拔、任用、管理、评价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改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办法,体现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财务控制,严格实行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医疗卫生服务成本。不断完善和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7、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提高安全、有效、规范的医疗服务。构建医疗质量保证与持续改进体系,建立健全准入、控制、评价、检查监督、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以及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改善患者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推进窗口服务、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
--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行业评价、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执业行为、医院管理、经济运行等综合评价制度,启动第二周期医院等级评审。严格医疗资格服务要素准入,严禁违法医疗广告和其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和各种不正当竞争。加强对采供血(浆)工作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采供血(浆)行为,杜绝非法采供血,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8、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应急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积极探索和参与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将中医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积极推广中医药科研成果。
9、加大卫生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加大宣传和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工作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卫生法制意识。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预防控制机制和保障机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医战略
贯彻实施《
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吸引、培养和留住一批优秀医学科技人才。继续实施我省卫生人才培养“222”计划,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为我省医学科技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大全科医学教育力度,建立全科医师培养制度。继续推进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教育,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网络和制度,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构筑我省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医学领先学科建设,提高医学领先学科建设项目的整体水平。到2010年,建设10个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医学领先学科,其中10个在中部地区具有一定优势, 5个争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卫生领域的省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医学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省医学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