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扩大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血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特点的可持续发展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模式,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做好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工作,加强部门、区域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改水改厕、以机代牛、家畜圈养、粪便无害化处理以及查灭螺、查治病人等关键环节,落实防治措施,有效压缩疫区范围,努力实现中长期防治目标。到2008年,8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以山丘型流行为主的2个县(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鄱阳湖区的9个县(区)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到2010年,全省共有27个县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控制成批急性血吸虫病人的发生,大幅度降低人畜血吸虫感染率;到2015年,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区),继续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
--加强结核病预防与有效控制。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降低我省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10年,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的基础上各下降5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全省保持以县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加强乙型肝炎防治工作。落实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在校生等重点人群,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状态。到2010年,我省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显著下降,死于由乙肝导致的肝硬化和肝癌的人数明显减少,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 以下,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7% 以下。
--规范和强化免疫规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巩固和提高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保障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所需的疫苗、注射器、冷链运转和工作经费。到2010年,以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快免疫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乡镇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完成90%以上;继续保持全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白喉发病率控制在0.001/10万以下;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百日咳及乙脑发病率控制在2/10万以下。
--积极防治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疾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霍乱、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和其它新发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加强鼠疫监测,到2010年,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60/10万以下。建立健全慢病防治和监测网络,开展大众健康教育,推进社区慢病综合防治,积极防治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改造建设麻风病院村,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强化对地方病的防治。增强职业病技术服务能力,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降低人群吸烟率。到2010年,男性吸烟率大幅度下降,青少年吸烟率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止。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专科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到2010年,在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力度,实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监管治疗项目,改善重性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遏制精神疾病上升趋势,减少精神疾病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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