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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推进,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将提出新的要求。工业化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职业卫生与安全、意外伤害、不良生活方式,将会造成居民健康的损害; 2005年我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35%,人口年龄结构已接近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增加了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十一五”时期我省仍将面临人口增长的压力,同时人口健康素质仍有待提高;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肝炎等传染病仍在威胁群众健康;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加大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人数不断增加,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突发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我省卫生事业的一些指标还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面对急性传染病和慢性严重疾病等多重疾病同时并存的局面,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难以预测性和危害性,卫生部门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是“十一五”期间全省卫生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三、“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崛起这一战略目标,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与发展全局,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深化卫生改革,创新卫生工作体制机制。保持卫生事业平稳较快地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又要有较好的发展质量,既要注重卫生服务的水平与效率,更要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和谐。转变卫生发展的模式,把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发展的中心环节。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力度,注重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卫生事业。

  --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建立有效、经济、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总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10年,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水平、适应群众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中部地区平均水平,部分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主要健康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在2005年71.68岁的基础上,2010年增加到72.68岁。

  2、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婴儿死亡率2010年下降到17.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0年下降到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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