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十五”期间,国家和我省共投入资金5188万元,加强了省血液中心和10个设区市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全省建设102个县及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总投资2.8亿元;建设91个传染病院(区)和11个紧急救援中心,总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总投资2.7亿元。启动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扩建乡镇卫生院440个、国贫县县医院5个,总投资1.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地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3.8亿元,用于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能力建设。实施了“日元贷款江西省公共卫生项目”,贷款金额28.21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97亿元),签订采购合同金额24.08亿日元。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医学科研教育取得新成绩。2003至2005年,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共投入人才工作经费6200万元。制定和实施了“222”卫生人才规划,在全省选拔了20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102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747名农村卫生技术带头人,全方位推进全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了298名医学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赴乡(镇)卫生院工作。派遣卫生人才服务团到基层挂职帮扶。加强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工作,完善了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实施了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建设开通“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为开展远程医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为“十一五”时期全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省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医疗卫生事业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 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要求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时期,加快崛起是全省“十一五”时期最紧迫的任务。我省医疗卫生行业要围绕这一任务,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卫生事业发展质量,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健康指标,实现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江西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4%。农村卫生环境和卫生条件仍然比较落后,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不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人畜共患疾病对农民群众的危害还比较严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仍然存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要求,需要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队伍专业素质较高、经费保障稳定、体制机制高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同发展,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四)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防范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