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赣发改社会字[2006]138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贡献,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委会同省卫生厅编制了《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该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之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发改委
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江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崛起、富民兴赣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卫生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贡献。
一、“十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全省卫生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卫生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夺取了抗击“非典”斗争的重大胜利。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卫生的薄弱局面开始改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积极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快速发展。卫生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高,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规模、条件、技术和管理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实现了“十五”卫生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十五”期间,我省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34.8‰下降到2005年的19.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43.4‰下降到2005年的23.5‰;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50/10万下降到2005年的34.8/10万。2005年全省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比2000年提高1.05岁。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显著。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2003年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实现了“非典”病人“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疫情“零扩散”,夺取了防治“非典”的重大胜利。制定了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处理预案,完成了鄱阳湖区螺情分布调查,进行了湖区“以机代牛”、“粪便无害化处理”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防治新策略的试点,开展了血吸虫病晚期病人治疗康复行动,对全省晚血病人进行抢救性治疗。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2005年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入全国前列。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336/10万,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得到有效控制。一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儿童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2005年我省宣布消除丝虫病。组织实施了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队伍建设项目,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防控模式。
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县级“危急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和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2005年,全省农村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9.5%。推广应用《儿童保健卡》等适宜技术,降低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效地保护了母婴健康。积极采取干预措施,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