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7〕2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卫生应急保障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赣卫明电〔2007〕30号)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各项相关工作。
三、加强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制度。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对医院门诊、病房等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房、电梯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是否按制度落实。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通过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食堂卫生管理,特别是病人食堂和卫生系统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要加强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特别是安排好“五一”期间门诊、急诊工作,严格值班制度,保证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