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玉龙铜矿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29号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玉龙铜矿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丁业现 自治区主席助理
副组长:
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震 自治区经委主任
工 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吾金平措 昌都地区行署专员
何本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
艾俊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冉仕平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扎 西 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
段襄征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张永泽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连大雷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