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经济、科技、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横向联动工作机制。
2、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充实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运作机制,制定市、县(区)知识产权(专利)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评价体系,指导其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3、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建设。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服务对象,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事业单位性质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并不断强化其服务功能;大力培植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2、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不仅熟练掌握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还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实务的专业人才;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养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3、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筑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和交流。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修改和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按照立法程序,拟定《南昌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积极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经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以全国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市场整规、打非打假行动,全面深化南昌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我市专利、商标、版权、公安、文化、质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和海关的信息沟通,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