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洪府字〔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得到加快;火灾隐患治理得到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得到有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得到了增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平安南昌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涌现出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促进全市消防工作新的发展,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考评考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县(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县(区)政府、管委会
南昌县人民政府、新建县人民政府、进贤县人民政府、东湖区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先进单位
安义县人民政府、西湖区人民政府、青云谱区人民政府、湾里区人民政府、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三、消防工作先进公安分(县)局
南昌县公安局、新建县公安局、东湖区公安分局、西湖区公安分局、红谷滩新区公安分局、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齐城岗公安分局
四、消防工作先进派出所
莲塘镇派出所、北郊派出所、三里派出所、龙津派出所、董家窑派出所、绳金塔派出所、青云谱镇派出所、塘山派出所、大桥派出所、大院派出所、蛟桥派出所、瑶湖派出所、红谷滩派出所、幸福派出所、新祺周派出所
五、消防工作先进乡镇、街办
向塘镇人民政府、西山镇人民政府、文港镇人民政府、黄洲镇人民政府、滕王阁街办、绳金塔街办、三店街办、湖坊镇人民政府、白水湖管理处、昌东镇人民政府、沙井街办、幸福街办、新祺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