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督办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督办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5号)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安义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督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南昌市2008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督办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责令停产停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根据公安部有关工作部署,全市确定了新一轮的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市政府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督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督办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洋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长金、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蔡安东任副组长,成员由东湖区副区长王志勤,西湖区副区长陈建军,青云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耀华,青山湖区副区长刘国平,安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学春等组成。

  下设5个督办组,具体负责对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督办和指导。

  第一组

  组 长:
  王志勤 东湖区副区长

  成 员:
  毛国建 东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焰 东湖区商贸委副主任

  吴廷英 东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坚 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督办对象:南昌市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组

  组 长:
  陈建军 西湖区副区长

  成 员:
  喻水洪 西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陶黑平 西湖区商贸委主任

  张卫民 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永彪 西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督办对象:南昌市万寿宫喜洋文化用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江西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苏宁电器南昌老福山店)

  第三组

  组 长:
  刘国平 青山湖区副区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