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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深入开展“抓效能、促项目”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
深入开展“抓效能、促项目”工作的通知
(洪府字〔2008〕26号)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南昌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全市“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抓效能、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高度统一到“抓效能、促项目”上来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我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但是面对国际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国内“双防”政策的宏观形势,要争创南昌发展新优势,加快南昌崛起步伐,必须牢固树立“发展第一要务,环境第一品牌,项目是第一突破口”的理念,把项目建设摆在经济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核发位置,为此,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加快南昌崛起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把思想高度统一到“抓效能、促项目”上来,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懒”、“软”、“浮”、“拖”行为,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抓效能、促项目”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措施,齐心协力打一场“抓效能、促项目”攻坚战

  (一)精心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双月整治”活动。在学习动员时,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全市“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双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好本级、本部门具体活动方案,把认识和行动凝聚到全市“抓效能、促发展”的大局中来。在查找问题时,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召开座谈会、剖析会、前看回查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在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集中整改时要加强对活动过程中运行监督,按整改、完善后的工作制度和要求,严格执行。

  (二)求真务实。抓效能、上项目、促发展,贵在求实,重在治本,难在长效。要突出依法行政,透明行政,严禁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企之间,政事之间,部门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解决好工作“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要突出“流程再造”,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疏理,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扩大并联审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并推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要突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议制度和重大项目建设督查问效制度,并使其定期化、规范化,做到一旬一梳理,一月一调度,两月一会审,一季一督查。同时加强协调,加强督促,让急事畅通、难事疏通、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突出破解难点,既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又敢于和善于破解发展中的难题;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政策、项目、资金、土地方面的倾斜支持,积极搭建资本融通服务平台,依法集约节约用地,化解“瓶颈”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要改进文风会风,能不开的会不开,能并开的会并开,能不行的文不行文,尽量开短会,写短文,讲短话,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项目、干实事、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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