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将根据需要及时听取重大项目的督查问效工作情况,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对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报告。
南昌市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项目信息管理,充分整合、沟通、跟踪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掌握项目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的目的
建立项目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市委、市政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项目进展情况,为宏观经济趋势分析提供准确信息;有利于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充分整合各自的信息资源,使全市新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的信息得以共享;有利于客观、及时、准确反映全市新开工及竣工的项目情况,防止发生虚报、瞒报现象。
二、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
全市项目信息共享平台以市统计局为主体进行搭建,主要功能是收纳反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新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统计信息,实现项目信息资源共享。市发改委、建委、经贸委、外经贸委、商贸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办等部门为项目信息平台的责任单位,分别填报本部门《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信息情况表》(见附件1)及《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信息。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的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并将资料汇总上报市统计局。
三、报送渠道、内容及要求
新开工项目:指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新开工项目(含城镇和农村),包括新开工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单纯建造生活设施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不包括单纯购置项目)。
竣工项目:指建设项目按计划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全部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生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
(一)报送渠道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委、市商贸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向市统计局报送《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信息情况表》和《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相关部门向市直对口部门(对于发改委与经贸委职能合一的县区,需分别上报市发改委和市经贸委)上报《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信息情况表》、《当月新开工、竣工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本县区统计部门。县区统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