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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议》、《南昌市重大项目督查问效制度》和《南昌市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制度》等三个制度的通知


  1.国家、省里落在我市的重大项目;

  2.需要上报省重大项目协调会、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调会的重大项目;

  3.申报市级建设用地的重大项目;

  4.工业“3010”工程项目;

  5.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200强企业来昌投资的项目,内资2亿元人民币、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6.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调度的重大项目。

  五、申报资料和申报程序

  1.对需列入调度会议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协调责任单位报送以下必备材料:

  (1)项目审核文件(包括发改部门立项,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规划条件,环保部门环评等手续);

  (2)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法人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等);

  (4)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前期工作、建设情况等);

  (5)下阶段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

  (6)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7)申报省级和市级用地指标的项目还需分别提供用地情况说明及规范报表。

  2.相关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要对申报的重大项目严格把关,前期手续不全的项目不能上报。

  (1)县区(开发区)申报的项目,由相关县区(开发区)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向协调责任单位行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必备材料;

  (2)市直部门申报的项目,由相关市直部门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向协调责任单位行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必备材料;

  (3)国家、省落在南昌的重大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直接向协调责任单位行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必备材料;

  六、运作方式

  协调调度会议按照“五个一”方式运作,即:一旬一梳理,一月一调度,两月一会审,一季一督查,一抓到底、狠抓落实。

  一旬一梳理: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对提出的项目议题要先行初审材料后于每月的2、12、22日报协调责任单位,协调责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梳理、部门初步协调、项目情况核实。对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先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汇总问题后报分管领导审定,确定上会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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