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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文明城市“清洁洪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喻德火 市商贸委主任

  郭 毅 市房管局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邹传坚 东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智安 西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罗蜀强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区长

  梅茂发 湾里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小洪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觉荣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斯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韶宸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四、责任分工

  “清洁洪城工程”责任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块块为主、条块结合、权责统一。

  (一)维护“四项设施”(市政、交通、环卫、园林等设施)

  1、市政设施维护。由市区两级按照原定的管养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对城市道路窨井盖、路沿石、人行道板、下水道、路灯破损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全面进行修复。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完好,小街巷的市政设施基本完好。

  [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2、交通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道路上破损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栏、交通指示牌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全面进行修复。清除市区机动车道上废止的交通标线,对模糊不清的交通标线进行刷新。

  [责任部门:市公安交管局]

  3、环卫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道路两侧的果壳箱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更新和维护破损的果壳箱,适当增设道路果壳箱,清除或更新果壳箱上的破损广告。将市区旱厕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厕所。

  [责任部门:市市容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4、园林设施维护。组织对市区行道树、绿化带、花坛等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对行道树、绿化带进行一次全面修剪,对绿化护栏、花坛石破损进行修复。

  [责任部门:市园林局(牵头)、各城区、三个开发区]

  (二)整治“五乱现象”( 垃圾乱扔、 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污水乱流)

  1、整治“垃圾乱扔”。认真落实居民生活垃圾每天两次收集清运,禁止居民住户向窗外抛洒垃圾的行为。落实沿街店面和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沿街抛洒垃圾。全面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制,做到道路保洁无盲区,每条路段立“公示牌”公布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保洁人员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乱抛垃圾的行为依法实行严厉处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的强大舆论压力,营造“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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