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查处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经营、屠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阳性生猪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7、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动物检疫规定,加工、储存、运输、销售肉品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8、加大对利用私屠肉和病害肉生产加工肉品行为的打击,对于生产不合格肉制品的加工单位及时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9、推行新的肉品上市凭证制度,规范肉品上市凭证的打印、发放、使用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商贸委、市定点办)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08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城区人民政府,相关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整治活动办公室报送整治活动自查报告,整治活动办公室全面总结整治活动成果,向市政府报送整治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结合本方案及本单位工作实际,于8月1日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整治活动办公室。
2、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佩证,出示证件,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对妨碍干扰正常执法、恶意制造与挑起事端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依法处理;触犯 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4、各城区人民政府,相关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整治活动办公室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周不少于1次)。整治活动办公室将以快报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城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通报活动进度与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整治活动办公室电话、传真:3884221,联系人:宋泗牯、曾庆凤。
附:《南昌市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 张帖通告,向定点屠宰场、私宰户和私宰场地的提供者宣传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明确违反条例、办法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08年8月10日 | 市商贸委、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 喻德火邹传坚周智安罗蜀强梅茂发胡小洪周兰仕李有才邹国星 | |
张帖通告、发放传单向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者和肉品经营户,以及广大市民宣传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无肉品上市凭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肉品不能上市销售,明确违反条例、办法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08年8月10日 | 市工商局 | 刘东庚 | |
下发通知或发放传单向宾馆、酒家等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食堂宣传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违反条例、办法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08年8月10日 | 市卫生局 | 魏国华 | |
下发通知或发放传单向生猪养殖者、生猪经营者和屠宰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使用“瘦肉精”违禁药物和经营、屠宰“瘦肉精”违禁药物阳性生猪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08年8月10日 | 市农业局 | 胡细泉 | |
下发通知或发放传单向肉制品加工企业宣传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明确违反条例、办法所应受到的行政处罚 | 2008年8月10日 | 市质监局 | 张正新 | |
第 二 阶 段:集 中 整 治 | 加大打击私屠滥宰的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本辖区内屡教不改、顽固不化的私宰户 | 2008年9月20日 | 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 喻德火邹传坚周智安罗蜀强梅茂发胡小洪周兰仕李有才邹国星 | |
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查处违规操作或不达标的定点屠宰场。 | 2008年9月20日 | 市商贸委 | 喻德火 | |
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监管,做好肉品进入市场、商场、超市的验证验票验章工作。查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无肉品上市凭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的行为 | 2008年9月20日 | 市工商局 | 刘东庚 | |
加大对宾馆、酒家等餐饮业和团体伙食单位食堂的监督,做好肉品进入餐饮业和团体伙食单位食堂的索证索票和验章工作。查处宾馆、酒家等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食堂违规购进、使用肉品的行为 | 2008年9月20日 | 市卫生局 | 魏国华 | |
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只发证不检疫和发放空白或内容不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现象 | 2008年9月20日 | 市农业局 | 胡细泉 | |
查处违法使用“瘦肉精”违禁药物和经营、屠宰“瘦肉精”违禁药物阳性生猪的行为 | 2008年9月20日 | 市农业局 | 胡细泉 | |
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动物检疫规定,加工、储存、运输、销售肉品的行为。 | 2008年9月20日 | 市农业局 | 胡细泉 | |
加大对利用私屠肉和病害肉生产加工肉制品行为的打击,对于生产不合格肉品的加工单位及时依法处理. | 2008年9月20日 | 市质监局 | 张正新 | |
推行新的肉品上市凭证制度,规范肉品上市凭证的打印、发放、使用和管理 | 2008年9月20日 | 市商贸委、市定点办 | 喻德火 | |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 | 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整治活动办公室报送整治活动自查报告,整治活动办公室全面总结整治活动成果,向市政府报送整治活动报告。 | 2008年9月30日 | 各相关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