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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准广西贺州金源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永磁新材料技改项目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准广西贺州金源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永磁新材料技改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367号)


贺州市经委:

  报来《关于年产2000吨高性能永磁新材料技改项目核准的请示》(贺经报〔2009〕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贺州金源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性能永磁新材料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主要内容:新建7000平方米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车间,配套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在原有生产工艺基础上,针对现有钕铁硼生产线熔炼、制粉、定型、烧结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购买进口的甩带炼新设备二套,炼结炉三台,气流磨一台,平面磨床十台,内圆切片机五十台等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提质扩产技改,生产高性能稀土钕铁硼永磁新材料,产能从目前的1000吨/年扩大到2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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