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柳州广菱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轿车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422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核准柳州广菱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轿车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柳经报〔2009〕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意建设柳州广菱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轿车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为柳州广菱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柳州市河西路18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原有厂房及设备,扩建现有汽车模具生产线,其中引进五面加工机、龙门式立式加工中心等进口设备,新增机械压力机、闭式四点压力机、空气等离子切割机、工业型冷却塔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800吨汽车冲压模具、120台套工装夹具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4509万元(含外汇24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09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0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9%),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3509万元,用于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银行贷款500万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五、项目要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做好废水处理、隔声降噪、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确保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柳州广菱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轿车模具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柳环审字〔200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