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一)开考课程及考试时间
为便于退役士兵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19日-20日对退役士兵单独举办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本次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开考课程为《会计》、《电子》、《机械》、《电工》、《旅游》共五门。其中机械课程分“车工”、“钳工”、“铣工”、“数控车工”技能类别,旅游课程分“导游与旅行社管理”、“前台与客房实务”、“餐饮服务-中餐或西餐”、“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类别。相关考试内容按《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大纲及样题》(2007年10月版)。开考时间如下:
1、理论考试: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2008年4月19日 | 上午9:00-11:00 | 电工、电子、机械、会计、旅游 |
2、操作技能考试:
2008年4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除《会计》操作技能考试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19日下午外,其余课程的操作技能考试由有关市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完成。
(二)由于《电工》、《电子》、《机械》操作技能考试涉及专业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要求操作者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为保证操作技能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要求考生考前参加相关培训,并凭培训单位出具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实习证明”(见附件七)参加操作技能考试,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有关考前培训的相关事宜,见本文第四点“考前辅导”。
(三)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总成绩以等第分数形式公布,分为A、B、C、D、E五个等级。85分-100分为A;75分-85分以下为B;60分-75分以下为C;50分-60分以下为D;30分-50分以下为E。总成绩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个单项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单科成绩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其总成绩为未达到等第条件。未达到等第条件的考生不能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四)考区安排
鉴于有的地市没有部分实操考试技能类别的考点,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本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及操作技能考试)全省划分为若干个考区(见附件八),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考点并根据报考情况确定《考区安排表》(另文下发)。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区、考点以及考试时间以《应考通知单》为准。
三、文化课考试
(一)退役士兵已经取得军级以上有关专业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将在6月7日-8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二)考试内容参阅招生考试部门印发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总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四)请考生按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领取文化课考试的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前辅导
(一)组织工作:3月6日前,各市教育局将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考前辅导的时间、地点通知市民政局,由各市民政局通知隶属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通知退役士兵到市教育局指定的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考前辅导。报考人数少于10人(包括10人)的地方,由各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退役士兵考前辅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