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申请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申报材料,包括:煤场、计量、煤质检验、环保设施以及煤炭计量、质检人员上岗证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办新证要求相同。
6、企业所持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原件(遗失的应通过媒体声明,以下均同)。
(二)变更企业地址
申请变更企业地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煤炭经营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企业地址的正式请示文件,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3、企业依照《
公司法》规定作出的变更企业地址的决议或决定,或者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企业地址的批复文件(并附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变更企业地址的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变更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并提交)
5、提供变更后固定办公场所的详细通讯地址。
6、变更后的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交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7、企业所持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注册资本
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煤炭经营资格证变更申请表。
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企业注册资本的正式请示文件,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3、企业依照《
公司法》规定作出的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或者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文件(并附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变更注册资本的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变更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并提交)
5、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证明。
6、企业所持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四)变更其他登记事项
企业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延续时申请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三、办理程序、时限
(一)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变更实行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制度。
(二)申请企业向所在的设区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省直管企业向省煤炭行业办)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省煤炭行业办;省煤炭行业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