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督促整改落实占评议总分的30分,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11个设区市粮食局交叉检查评估分值,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
3、对县(市、区)粮食局的评议分数统计,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确定。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
1、省政府对45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省直被评单位(其中:行政执法单位19个,行政管理单位26个)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2、省政府对排名前3名的设区市粮食局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3、对县(市、区)粮食局的表彰奖励办法,由设区市政府确定。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让“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代表行业形象”的观念成为大家的共识。要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都要做贡献,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督促、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机制。
(二)务求评议取得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使全省粮食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进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突破。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