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督查整改。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省局将在各设区市进行交叉检查前,采取局领导带队、处室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对设区市粮食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设区市粮食局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对县(市、区)粮食局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那些被社会所关注、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投诉较多的或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单位以及各被评单位自查自纠内容的整改情况。
4、抓好汇报。各被评单位在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后,要及时写出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设区市粮食局将本局及所属县级粮食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25日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自查自纠工作是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查找问题并先行整改,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重要意义,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二)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当前粮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查自纠工作要与当前粮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即将开始的早稻收购工作结合起来,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
(三)要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意见。通过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尤其要把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清楚,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四)求真务实,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查找问题一定要全面、具体、明确。查找问题是整改提高的基础,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责任要落实到位,措施要行之有效,切实做好此阶段的各项工作。
(五)抓住突出问题,重点进行整改。民主评议行风重在整改。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那些被社会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投诉较多的窗口部门和购销企业、机关内具有审批、发证、收费、执法职能的科室和单位,重点整改。
(六)要搞好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行评办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有关媒体、省市县粮食局行评办以及当地行评办、纠风办报送,以便及时总结推广、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