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断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参与性;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法制节目、栏目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网络课堂等网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做好“法律六进”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5.精心做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省厅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公布工作。
6.围绕目前审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审计法制理论研究,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加强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三、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强化质量控制,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
7.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从今年起,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要通过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我省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8.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审计,严肃查处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注民生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9.继续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业务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08年,省厅要全面开展对各设区市审计局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厅审计业务考核工作;各设区市审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业务考核工作,通过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10.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经验,修订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进一步提高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要加大对优秀审计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1.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省厅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标准予以公布、执行,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