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审法发〔2008〕10号)
各设区市审计局: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今年将在各设区市审计局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经厅领导同意,现将《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二○○八年八月五日
各设区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在各设区市审计局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比活动,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过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开创我省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机关贯彻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中所提出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五)审计机关“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
(六)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推进
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组成
成立考核评议组,成员由省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考核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另行下发。
四、检查验收的主要方法和基本步骤
(一)主要方法
检查评比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与上级统一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上级统一组织的实地检查,可以采取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等)、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厅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标准,分赴11个设区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