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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注:1、是否正常均分别用“1”表示
2、其他情况说明填写影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企业停产。
附表六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排监察月汇总表
(投运减排工程COD)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污染物处理设施名称
监察日期
是否正常
不正常的原因
其他情况说明
是
否
合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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