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第一条第(一)款”已被《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7月31日 实施日期:2009年7月31日)废止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04月20日 穗国税函〔2009〕10号)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现对纳税人报送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资料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一)一般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1.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不需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2. 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一般纳税人,须通过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的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申报数据文件,并在纳税申报期内按时将电子申报数据文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各月纸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模纳税人)》,从200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实行“合并装订、年度终了后一次报送”,即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合并装订全年度所有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模纳税人)》,在次年1月内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余的必报资料需通过电子信息采集和报送,不再报送纸质资料。上述资料报送时要一式两份,由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税收业务受理专用章签收,一份退还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二)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小规模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1.从200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采用不同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均统一使用总局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停止使用旧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采用上门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只需报送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 将按月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实行“合并装订、年度终了后一次报送”,即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合并装订全年度所有月份的2005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3.《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作为纳税申报的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归档管理。
(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