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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宾阳县黎塘曜峰锰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关于同意宾阳县黎塘曜峰锰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501号)


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转报宾阳县黎塘曜峰锰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改项目申请备案材料的报告》(南经报〔2009〕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宾阳县黎塘曜峰锰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硅锰合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工业集中区曜峰锰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内建设,不新征土地;建1台25000KVA全封闭式矿热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冲渣池、循环水池、供电系统等公辅设施;形成年产硅锰铁合金产品40000吨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95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全部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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