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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指标核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填表说明(附表一):

  一、建筑面积计算值的有关要求详见《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渝规发〔2006〕171号)。

  二、层高按本层建筑的层高填写(如同一层内有不同层高,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裙楼、地下层部分可分层计算,也可综合计算。在同一“大底板”上的建筑应汇总小计。

  三、无地下层、无裙楼的建筑以单体建筑为一个栋号单位,按“小计”栏的内容填写;对单栋独立建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内容取舍填写,但地下层部分内容须单列。

  附表二: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

栋号

楼层

楼层建筑面积(M2

建筑物性质分类

层高(M)

停车位个数(个)

备注

居住面积(M2

公建面积(M2

配套设施面积(M2

工业面积

(M2

停车库面积(M2

其他面积(M2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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