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县级统计局长培训
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放在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予以加强。
2008年,将继续举办县级统计局长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将以帮助县级局长掌握法制、熟悉业务、了解统计、增强能力为目标;提高培训班将以帮助县级局长开阔视野、把握大势、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为目标。培训班要进行系统设计,紧紧围绕今年全省统计中心工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点名调训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同时加强后期效果评估。
三、加强统计业务骨干的培训
2008年,省局教育中心将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局有关处室开展培训工作,计划与法规处联合举办部门统计人员培训班、全省环保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全省矿山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等。
要求各市、县统计局要积极与部门合作,开办不同形式的专业培训,以提升全省统计队伍的职业素养。
为培训好业务骨干人员,商省局人事处联合举办高级统计师研修班、省局机关统计分析、公文写作等培训班。
四、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从业资格认定是国家批准实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统计人员稳定,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国家赋予统计部门抓好基层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级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以及省局教育中心出台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点设置、试卷印制分发、监考巡视、考场记录以及考后的阅卷、成绩通知等工作,保证考试的规范、有序进行。同时,2008年要注重加强管理,健全完善网络,规范程序,消除空白县。
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属于岗位培训的范畴,2008年要结合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统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凡在2004年以前取得《统计证》的从业人员在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并考核合格时自然换证,否则2008年12月底之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换证工作方案,确保本地区在2008年内完成此项工作;同时逐步完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