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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河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1、省级宣传工作安排:

  (1)谋划全省宣传工作。制定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征集推广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省委宣传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召开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

  (2)宣传物资准备及发放工作。制作下发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光盘(磁带);印制下发《致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户的一封公开信》;转发、制作经济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制作树立大型户外广告牌。

  (3)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在河北电视台插播经济普查标语口号,《新闻广角》栏目进行专访和制作专题片;在河北广播电台插播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制作一期专访节目;在报刊、杂志开辟普查专栏;开通经济普查网站。

  (4)日常宣传工作。对省经济普查试点、各类普查工作会议、“两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普查人员培训、单位清查等大型活动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动人事迹和好人好事情况的报道。

  (5)宣传月活动。10月份为经济普查宣传月。10月10日,省和石家庄市联合在省博物馆广场举行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月开幕式。开幕式上,省经普办领导小组领导作重要讲话,接受记者采访,向群众分发宣传传单,领导视察基层工作。省经普办设立经济普查咨询站。宣传月期间,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省经普办督导检查各地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6)配合国家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掀起一个宣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新高潮,为普查正式登记奠定良好基础。

  2、市级工作安排:

  (1)按照国家和省经普办统一要求,制定本级的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各项宣传物资的接收、发放工作;召开宣传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宣传会议精神。

  (2)利用新闻媒体搞好宣传工作。在电视台、电台播出标语口号,播出经济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和系列短剧,至少做一期专访或访谈类节目;在报刊杂志开辟普查专栏;开通经济普查网站。

  (3)利用其他媒体搞好宣传工作。根据各自情况,通过市区各路口的电子显示屏、广告路旗、大型广告牌、公交车身等广告载体,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

  (4)开展宣传月活动。配合省宣传月活动,举行普查宣传月开幕式,指导县区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在各大机关单位、部队、院校、厂矿企业、商场、饭店的门口悬挂第二次经济普查标语口号;组织经济普查宣传车、锣鼓队、群众性文艺宣传队;制作普查展板、设立普查咨询站、发放普查传单。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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