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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河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河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经普办字[2008]25号)


各设区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经普办制定的《河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普查办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做好本地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河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都能充分了解普查的重要意义、方法要求和相关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08]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政[2008]13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宣传活动,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普查;使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经济普查;使各类普查对象主动配合经济普查,依法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使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二、总体安排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12月31日之前)。这一阶段,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主线,主要宣传普查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和普查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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